欢迎访问【网址】,为了规范网站管理,依法保障本网站合法权益,特做出以下法律声明,本声明适用于所有访问本网站的用户或浏览者。上海leyu网站yu网站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leyu网站称“leyu网站微电子”或“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声明条款的权利。请您使用本网站前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您一旦使用本网站则表明您已明知并接受这些条款,用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声明的要求使用本网站的功能和服务,如果您不接受本声明的条款、我们将不授权您访问和使用本网站。对于实施违反本leyu网站条款的行为,leyu网站微电子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网站所载的材料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信息、版面设计、图案、流程leyu网站序、文本、建议、网页或链接,leyu网站微电子对这些材料和信息的准确、完整、充分和可靠性不做保证,且不对这些材料和信息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也不对这些材料和信息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所有权担保、没有侵犯第三方权利、质leyu网站没有计算机病毒的保证。leyu网站微电子在本网站上所提及的非leyu网站微电子产品或服务仅仅是为了提供相关信leyu网站并不构成对这些产品、服务的认可或推荐。
leyu网站微电子leyu网站就网站上提供的任何产品、服务或信息做出任何声明、保证或认可。leyu网站微电子的产品和服务应受本公司的销售合同条款的约束。
二、 合法使用本网站内容
您不得出于任何非法或本声明条款禁止的目的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和/或其包含的任何内容。
您leyu网站破坏网站采用的安全或身份验证措施。您不得反向搜索、跟踪或试图跟踪有关leyu网站微电子及本网站的任何其他用户或访客的任何信息。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滥用或泄露网站内的任何服务或信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任何设备、软件或程序)干扰或试图干扰本网站的正常运作及其他人对本网站的正常使用。
您同意在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道德。您不得利用本网站及其内容实施任何违法、侵犯他人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亦不得利用本网站及其内容从事任何危害或试图危害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安全的活动。三、 知识产权
leyu网站微电子网站上使用和显leyu网站所有商标、域名、文本、图片等等以及其他所有材料或内容,均受法律保护,所有的知识产权由leyu网站微电子或其许可人所有,但注明引用其他方知识产权的除外。leyu网站所载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作以暗示、不反对或其他leyu网站授予使用前述leyu网站商标或版权的许可或权利。leyu网站leyu网站微电子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leyu网站微电子名称及leyu网站微电子的商标、标记。未经leyu网站微电子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本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复制、修改、传播、经销、播放、拆解、反向工程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四、 用户账户和个人资料
您访问本leyu网站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leyu网站得以虚假、伪装、或冒充他人leyu网站的方式访问本网站。您同意确保帐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不得让他人使用您的leyuleyu网站微电子账户、配置文件、leyu网站微电子软件,否则您可能leyu网站leyu网站微电子以及本网站的任何其他用户或访客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leyu网站微电子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拒绝、删除您发布或提供的任何内容。leyu网站微电子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您对网站的访问。
作为对用户的leyu网站便利,本网站可能保留leyu网站三方网站的链接。但是,不是出于宣传或广告目的,也并不表示lleyu网站u网站微电子对这些信息的认可和推荐。您知悉,当您进入其他网站时,您已充分理解这些网站与leyu网站微电子是无leyu网站,不在leyu网站微电子的控制范围内,对于第三方链接网站上的任何内容和服务,leyuleyu网站微电子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免责声明
任何leyu网站下,leyu网站微电子对于使用本网站引起的,任何依赖本网站内容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不承担任leyu网站任。leyu网站微电子对于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leyu网站微电子被明确告知可能会发生上述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中断、数据丢失等等
leyu网站微电子对于您在进入、浏览和使用本网站或从本网站下载任何内容而可能导致的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程序对您的电脑系统以及其他任何软件、硬件、IT系统或财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站对用户不正当使用本网站服务导致任何第三方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网站的内容及提供的服务不含任何关于真实性、适销性或leyu网站于某一特定用途等等的明示或暗示性的声明、保证或条件。
六、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您同意,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网站争议,应由leyu网站微电子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